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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千萬人吾往矣
1月5日

又是經濟學

假設15000萬對於甲乙兩人的效用是相等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效用 = 帶給的滿足程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當然,付出5000萬的所失去的效用也相等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假設2

甲看到乙吃大便,

可以得到獲得相當於(金錢)A的滿足程度..

乙吃大便,

因噁心等理由,會失去相當於損失(金錢)B的滿足程度..

 

假設3

乙看到甲吃大便,

可以得到獲得相當於(金錢)C的滿足程度..

甲吃大便,

因噁心等理由,會失去相當於損失(金錢)D的滿足程度..

 

 

 

第一部分:甲乙兩富豪,一日行於道,見道旁有糞,顏色鮮黃,蒼蠅飛舞,惡臭難當

甲心生邪念,向乙道:"爾若食之,當與白銀五千萬兩"

乙聞,遂食之。甲驚愕,後感佩乙之膽識,便與乙白銀。

 

依經濟學基本假設,人是理性的...

所以...甲願意支付5000萬,

表示他所得到的滿足程度A大於等於5000..

相同的..乙願意吃大便,

表示他吃大便損失的滿足程度B小於等於5000..

 

所以創造出來的價值是.. (A-5000)+(5000-B)

(A-5000)這裡是甲的部分

甲看乙吃大便得到的效用 因支付5000所損失的效用

(5000-B)這裡是乙的部分

乙獲得5000萬所得的效用-乙吃大便所失去的效用

  碎碎念1:其實到這裡應該就可以停止(A-5000)+(5000-B),不用在往下導下去務,才不會有所誤導。另外把這整個例子,用供給需求的方式思考,吃大便者是一項讓人觀賞可得愉悅的勞務提供者,也就是生產者;觀賞吃大便的人就是需求者,也就是消費者。那麼A就會是消費者甲所願意支付的價錢,消費者剩餘定義是:需求者所願意支付的價錢 需求者真正支付的價錢,那麼(A-5000)不就是消費者剩餘嗎?B是供給者生產者的生產成本,也是以所能接受的最低賣價,生產者剩餘定義是:實際銷售價-生產成本,那麼(5000-B)不正是生產者剩餘嗎?所以這裡創造出來的價值,就是生產者剩餘+消費者剩餘,也就是總剩餘?這樣想不知道何不合理。

 

A-5000 >= 0

5000-B >= 0

所以A>=5000萬;B<=5000

創造出來的價值 A-B>=0

甲看到乙吃大便的滿足程度 - 乙吃大便損失的滿足程度 >= 0

 

碎碎念2:所以5000萬根本不是重點,重點是雙方達成交易了,當然這裡交易成本應該要假設為0

要不然還要贈與稅之類的..會很煩= =

 

第二部份:次日,二人再行於道,又見糞,色深沉帶血。

乙因日前食糞,心有不甘

對甲言:"兄若食此糞,弟當贈白銀五千萬兩"

甲適逢商隊延誤,週轉不靈,不得已而食之。

乙乃守信之人,隨即備馬送上白銀五千萬兩,甲旋即脫難矣。

 

依經濟學基本假設,人是理性的...

所以... 乙願意支付5000萬,

表示他所得到的滿足程度C大於等於5000..

相同的.. 願意吃大便,

表示他吃大便損失的滿足程度D小於等於5000..

 

所以創造出來的價值是.. (C-5000)+(5000-D)

(C-5000)這裡是乙的部分

乙看吃大便得到的效用 因支付5000所損失的效用

(5000-D)這裡是的部分

獲得5000萬所得的效用-吃大便所失去的效用

 

 

C-5000 >= 0

5000-D >= 0

所以C>=5000萬;D<=5000

創造出來的價值 C-D>=0

乙看到吃大便的滿足程度 - 吃大便損失的滿足程度 >= 0

 

所以所創造的價值,端看假以個人心理喜好程度所造成之滿足或損失而定。

結論,在以上假設之下,交易是會創造價值的^^而不是吃大便

1月3日

吃大便,創價值(續)

假設:甲看到乙吃大便,可以得到獲得相當於(金錢)A的滿足程度
           乙吃大便,因噁心等理由,會失去相當於損失(金錢)B的滿足程度
依經濟學基本假設,人是理性的
所以...甲願意支付5000萬,表示他所得到的滿足程度A大於等於5000萬
相同的..乙願意吃大便,表示他吃大便損失的滿足程度B小於等於5000萬
所以創造出來的價值是.. (B-5000萬)+(5000萬-A)
B-5000萬 >= 0
5000萬-A >= 0
所以B>=5000萬;A<=5000萬
創造出來的價值 B-A>=0
甲看到乙吃大便的滿足程度 - 乙吃大便損失的滿足程度 >= 0
所以5000萬根本不是重點
重點是雙方達成交易了
當然這裡交易成本應該要假設為0
要不然還要贈與稅之類的..會很煩= =
同理可證
第二部份所創造的價值如下:
乙看到甲吃大便的滿足程度 – 甲吃大便損失的滿足程度 >= 0
所以所創造的價值,端看甲乙個人心理好惡程度所造成之滿足或損失而定。
  
   結論,在以上假設之下,交易是會創造價值的^^

談論主題吃大便,創價值

 

為何創造1億的經濟價值?

是甲得到5000萬+得乙到5000萬 =  1億嗎?

那不用任何大便阿...兩人可以創造無窮大的價值

 

二個人一直互給對方錢

例子如下:

約定當我給你5000的時候 你就要給我5000

相同的 我要是收到你5000的話 也要給你5000

如此一來

成就一個無窮迴圈

創造無限價值

更甚是設計一個程式..讓兩人戶頭的錢依該條件不斷移轉

創造無限價值呢..你說是吧?!

引述

吃大便,創價值
之前在法服社和某狐閒聊
該狐提到了一個經濟學的創造價值問題
閒者雖然現場有好像聽懂,但是回家之後百思不得其解
遂詢問修過經濟學的根叔
 
以下是題目,請根叔在回應中提出經濟學的解答
 
甲乙兩富豪,一日行於道,見道旁有糞,顏色鮮黃,蒼蠅飛舞,惡臭難當
甲心生邪念,向乙道:"爾若食之,當與白銀五千萬兩"
乙聞,遂食之。甲驚愕,後感佩乙之膽識,便與乙白銀。
次日,二人再行於道,又見糞,色深沉帶血。
乙因日前食糞,心有不甘
對甲言:"兄若食此糞,弟當贈白銀五千萬兩"
甲適逢商隊延誤,週轉不靈,不得已而食之。
乙乃守信之人,隨即備馬送上白銀五千萬兩,甲旋即脫難矣。
 
閒者之友狐評:"此二富豪食糞,看似癡愚,實以現代經濟學觀之,
二人所為,創造了一億兩白銀之經濟價值,其貢獻不可以道理計也。"
 
根叔詢問:此事之來龍去脈,煩請狐兄告之,以此謝經濟學之師,感激不盡。
1月1日

新年新希望

  1. 學英文,最好就忘記自己是台灣人XD
    1. 補習
    2. OS英文化
    3. 糾正發音
  2. 把身體健康顧好,才有體力讀書= =
    1. 每天10點睡
    2. 喝水足3000CC
    3. 規律運動EX:爬山
    4. 復健
  3. 他,關於雜其雜八不確定的東西
    1. 學JAVA?
    2. LINUX?
    3. 自己煮飯?
    4. 學WIKI?
    5. 學PHPBB?
    6. 多練習一下表達能力?
    7. 玩PROJECT ENTROPIA遊戲?
    8. 學一下CB
 
感覺還有很多事情沒做,1月4日前要世新報到,星期三要答覆中央,星期二要約王老師談個話,所以要先寫信跟老師講,順便也找經濟學老師懺悔一下XD
 
 
11月26日

RPG MAKER 音樂播放(防呆)邏輯

(一)例如:XX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2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XX
把12當作教堂必經之地...XX是不可通行的地方...
2是靠近教堂. 1是靠近外面...
那踏到2放教堂音樂..踏到1放鄉村音樂
 
(二)不然還有一種比較保險的
XXX
123
XXX
3+2+"1"才會改放鄉村音樂,當踩到1時才變,其他組合(順序)音樂都不變更
1+2+"3"才會放改教堂音樂,當踩到3時才變,其他組合(順序)音樂都不變更
這邏輯上應該行的通,不過不知道有沒有支援到這麼複雜。
 
(三)例如: XX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0123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XX
把12當作教堂必經之地...XX是不可通行的地方...
2是靠近教堂. 1是靠近外面...
那踏到2放教堂音樂..踏到1放鄉村音樂
這種方式我是怕...要是一直走3232音樂會一直重放,
同理0101也會音樂一直重放

請注意音樂變更音樂播放的不同
 
11月22日

線上遊戲(虛擬寶物)現金交易是否該禁止(思考要點)

要點:
1.線上遊戲的現金交易是否有(經濟上)的貢獻?
2.允許其交易會帶來的外部性?
3.外部性問題該如何解決?
4.禁止其交易會有啥利弊?
5.結論

線上遊戲虛擬寶物是否真實存在?

引"芳"言「是什麼可以吸引這麼多人投入電玩的世界,每天花時間練功、搶寶物....???(可是這卻又不是真實存在的東西)」

其實這真的是沒碰過線上遊戲的人,最大的疑惑。

真實存在?何謂真實存在,這定義上的問題,可以從很多角度切入討論~
我不太想把這裡搞的太像法理學,或者是哲學的地盤,所以我試著說出幾個看法給大家參考。

寶物、等級這些東西是虛擬的,所謂虛擬就代表沒有真實存在嗎?
這些東西其實就是電磁紀錄,電腦裡的資料、網路上的網站都是電磁紀錄。
所以,這些東西其實都是存在我們生活週遭的。

你可能會說,可是那些虛擬寶物又不是真的可以吃、可以用,
也就是在現實生活中,是沒有價值的,所以不算是真實存在的。
事實上,線上遊戲的虛擬寶物的"現金"交易,歷史已經很悠久了,
也代表著,其實這些東西具有"現實生活"的財產價值,甚至價格還令人咋舌。

不過有人就會說,台灣幾乎所有的線上遊戲,都禁止虛擬寶物的"現金"交易,
所以這些行為算是"黑市交易",根本不該存在。
這種交易行為該不該存在,其實可以就很多層面去討論,
現在假設真的完全禁止了,線上遊戲的虛擬寶物的"現金"交易,
虛擬寶物的價值是否就消失了呢?
其實這個問題,可以從經濟學上去討論,所謂的價值其實就是"帶給人們的效用",
相信學過效用的"無異曲線",那些圖表的就會有深刻的體會吧。
虛擬的衣服很漂亮,讓持有者很高興,便帶來效用,也就是使之產生價值,
退萬步言,就算把它定義為"非真實存在",但它實際上還是有價值的,
所以大家瘋狂練功、打寶並沒有奇怪之處阿^^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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